香港凤凰卫视的《鲁豫有约》为不少观众熟知,但其对20多年前国内流行吉他歌手张行的访谈却引发了一起名誉侵权案。日前,静安区法院就L女士状告张行名誉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原告要求张行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0万元的诉请不予支持。
重提20多年前往事
2002年5月18日,凤凰卫视《鲁豫有约》节目播出一档访谈节目:《张行:严打中倒下的流行歌手》。在访谈中,当年一度红遍大陆的吉他手张行陈述:“我刚进工厂时,曾经有一段三角恋爱经历,后来都结束了。一名记者在很偶然的机会知道了这个消息,找了那个女孩。那女孩说:‘他以前跟我好了,现在成名了,把我踢掉了。’后来记者写出来了,我就变成了一个流氓歌星。而且当时上海正在严打,我因此被单位辞退了。我也觉得自己确实不道德,但给我定罪觉得有点过分。”
2003年,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由凤凰卫视编著的《鲁豫有约·第1辑:岁月与回响》,收录了访谈内容,访谈节目仍在网络视频中传播。
因流氓罪入狱3年
1985年7月20日,上海某媒体刊登《一个所谓歌星的真面目》,叙述了张行与多名女青年交往且发生关系的经历,文中表述“被某某玩弄、糟蹋过的姑娘一个个地被抛弃了”。同年第八期《民主与法制》道德法庭专栏发表了“吉他歌手和他的父亲”、“本刊记者调查附记”,编者按中称“张行不仅一贯玩弄、糟蹋妇女,道德败坏,而且是从未悔改,反而变本加厉的不法之徒”。
次年6月,经法院不公开审理,张行犯流氓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丈夫对我产生质疑”
今年2月,L女士诉称,访谈中张行就流氓罪入狱的经历发表了与事实不符的言论,直指她是信口开河、争风吃醋、不知廉耻、爱慕虚荣的女人,使其丈夫及周围人对她的品德产生质疑,降低了对她的社会评价。为此要求张行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4.65万元及公证费、律师代理费5万余元。
L女士还申请朋友刘某、王某到庭作证,证明看过访谈后,感觉说的就是L女士,朋友圈子里对L女士的评价降低了,觉得她不正派。
从来没有指名道姓
法院认为,张行在接受《鲁豫有约》采访时,回忆早年经历并发表个人观点,在陈述中没有指名道姓,且当年报刊的报道甚至连姓氏也未出现,刑事诉讼为不公开审理,刑事判决书中也未出现L女士的姓名。
事发20多年,只有熟悉并关注L女士的人,才能从张行的陈述中判断她是访谈中被论及对象之一。张行在陈述中没有出现污辱、诋毁他人名誉的措词,公众不会因此降低对原告的评价,且证人是原告朋友,证词证明力较弱,故不予采信。
特约通讯员 李鸿光 记者 宋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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