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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条例》草案修改接近尾声 业内人士透露该草案最大亮点—— 工资增长要与企业增长挂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20:50  兰州晨报

  

《企业工资条例》草案修改接近尾声业内人士透露该草案最大亮点——
有学者指出,工资增长与CPI挂钩难以操作。

  《企业工资条例》修改牵动着社会的神经。

  记者获悉,《工资条例》草案(下称《条例》)修改接近尾声,何时正式公布尚未确定。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该草案最大的亮点是工资增长需要协商,企业增长要与职工工资增长适度挂钩。

  而此前有说法是工资增长将与消费者物价指数CPI挂钩。当时有学者指出,与CPI挂钩难以操作。

  工资增长与CPI挂钩难操作

  目前这份《企业工资条例(草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工资决定的方式、最低工资、工资支付、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资的宏观调控、工资法律责任等9个方面。

  记者了解到,目前社会各界最关心的是工资增长机制如何确定。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鲁志峰认为,《条例》草案中最大的亮点是工资增长需要协商,企业增长要与职工工资增长适度挂钩,“将来要工会代表职工来协商,最重要的就是工资增长机制和工资协商这两块”。

  而此前曾有消息称,《条例》草案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应充分考虑当地CPI因素。对此,几位参与草案讨论的人士未予证实。有学者指出,与CPI挂钩难以操作。

  人社部相关人士也向记者透露:“CPI确实是调薪应该考虑的因素,有些地区多年不涨工资,有些地区虽然规定了最低工资,但是调节职工工资分配,最终还是要依靠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马小丽认为,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一是要建制度,即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二是要搭平台,即开放一个工资增长的科学合理的空间,这才是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前提条件。

  “用工资(劳动报酬)减去法定最低工资,计算出工资增幅的缺口,为劳资双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一个工资增长的新平台。”马小丽表示。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高级顾问白永亮则认为,工资增长与企业增长挂钩作为一项原则性的提议,在更早的2009年版《条例》中就已经出现。

  “现在的草案里写出来的只是工会有权利与企业协商工资增长、增长的幅度,但这种协商企业是否必须回应,企业如果不回应有怎么样的后果,交代得不清楚。”白永亮告诉记者。

  有望明确“同工同酬”的规定

  目前各界对于《条例》期望值较高的还有“同工同酬”的规定。

  据人社部人士介绍,《条例》草案中对于同工同酬规定了三点: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就是“同工同酬”。而1994年发布的《关于劳动法说明问题》中就有相关规定。

  “明确同工同酬意味着事实劳动关系成立之后,企业的非正式合同工即劳务派遣工等,与正式从事相同内容的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都应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在同一报酬区间内上下浮动。”该人士告诉记者。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李实表示:“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存在分割,城乡之间同等素质的劳动力在两个市场上报酬不一样,同工同酬就没法实现,而消除市场的分割很难做。”从2009年开始,李实一直在主持发改委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课题。

  据《21世纪经济报道》

  新闻链接

  垄断行业加工资须向社会公布

  本报讯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对垄断行业的高工资进行限制是《条例》的另一项重要内容。

  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资深劳动保障法律专家杨永琦表示,《条例》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通过立法来调整、控制垄断行业不合理的收入。《条例》草案,对特殊行业(即垄断行业,《条例》中用特殊行业代指)的工资水平将作特别要求。《条例》草案规定特殊行业如需对工资、福利、补充社会保险等进行调整,必须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国资委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杨永琦介绍,人大代表及有关专家在就《条例》草案提建议时,对垄断企业的工资控制非常关注。在最后形成的《条例》中,将可能对垄断企业的工资总量进行控制,并使垄断企业的工资总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

  至于具体内容,杨永琦透露,这一点上争议比较大,各方正在博弈中。

  尽管国有企业高管的工资收入仍归国资委管理,《条例》草案仍对企业高管的高收入进行了限制。“《条例》草案主要针对职工工资,但也包括高管,具体措施现在还不便讲。”杨永琦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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