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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驾车肇祸 9名酒友赔偿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0日02:30  兰州晨报

  本报张掖讯(记者曹勇 通讯员索进斌) 肃南男子顾某酒后骑摩托车发生事故,造成八级伤残。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顾某感觉无力承担,遂将9名酒友起诉到法院,要求当时与其一起喝酒的9人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顾某表示,酒友安某在明知顾某醉酒的情况下要顾某驾车送其回家,而其他8人对顾某酒后驾车行为没有劝阻,从而导致事故发生,要求9人共同赔偿自己经济损失84000元。

  日前,经肃南县法院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安某等9人共同赔偿顾某各项经济损失2万余元,顾某当即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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