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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酒店饭菜差拒付费  法院判客人还钱  为啥?没有有力证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0日03:59  扬子晚报

  因乔迁新居,今年元月23日,泰兴市民王红兵在当地国际大酒店摆下21桌酒席,宴请亲朋好友。“餐具不统一,菜盘有大有小,有的甚至有豁口;‘西芹百合腰果’菜里竟没有腰果……”感觉在亲友面前“丢了面子”的王红兵,饭后要求酒店公开赔礼道歉。被拒绝后,王红兵拒付14448元餐费。今年5月,为讨回餐费,泰兴国际大酒店将王红兵告上法院,法院判令王红兵给钱。昨天上午,案子到了强制执行阶段,王红兵支付了包括餐费、诉讼费、执行费在内14848元,但王红兵称,他向饭店“讨说法”并没有停止。

  王红兵告诉记者,席间他和亲友发现,与国际大酒店“名不副实”的是其饭菜的质量和服务。饭店所选用的餐具严重不统一,菜盘有大有小,有的甚至还有豁口;每张桌子所上的菜,也不尽相同;菜还出现短斤少两的情况,比如“西芹百合腰果”里竟没有腰果;点心(包子)上来时,里面的肉馅还是冰冷的,等等。他们家人后来还拍了照片作证。

  昨天下午,泰兴国际大酒店办公室马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王红兵宴请亲友的当日,由于桌席较多,是存在部分餐具不统一的情况,有的盘子有了豁口。尽管服务可能出现一些瑕疵,但总的来说,酒店的菜肴没有问题。比如“西芹百合腰果”这个菜,可能有的桌子盘子里的腰果多了,有的少了,但不可能没有,王红兵家人事后拍的照片不能说明问题,因为此时盘中的腰果已经被吃完了。

  记者了解到,泰兴市法院今年5月19日对泰兴国际大酒店诉王红兵归还餐费一案公开开庭。泰兴国际大酒店在诉状中请求法院判令王红兵立即支付餐费14448元。庭审中,王红兵提供照片、找来亲友对酒店当时较差的饭菜质量进行“证明”。但由于亲友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照片是在吃过菜肴后自拍的等原因,王红兵的抗辩没有得到法庭的认可。法庭当庭判决王红兵给钱。本报记者 王国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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