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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示2010学年主要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0日07:43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记者张晓鸣)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家长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规定,昨天,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对2010学年本市主要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予以集中公示。

  各有关学校应严格按照本市教育收费公示的要求,通过公示栏、公示牌、校园网、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全面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等内容。市民如遇到相关收费问题可通过市价格投诉中心12358热线或市教委热线62555906进行咨询或投诉举报。政府相关部门将对收费政策执行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执行规定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对于此次公布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市民可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网站(www.shdrc.gov.cn)和市教委网站(www.shmec.gov.cn)进行查询。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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