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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为"女接待"疯狂敛财开了绿灯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0日09:36  国际在线

  2006年9月至2008年9月,白园在担任广西桂林市某区党政办公室报账员、接待员期间,通过模仿领导签名,涂改报账凭证等手段,从该区会计核算中心以“政府公务费”名义虚假报账1235万元巨款,收入自己囊中,由此创造了近几年桂林贪污诈骗第一案。(8月19日《法制日报》

  “领导签字”的发票就是兑现现金的的通行证,财政局俨然成了取款机。一个小小的“女接待”竟然能在3年时间里贪污诈骗1235万巨款,骇人听闻,令人咋舌。

  篡改报账凭据,增加虚无项目的票据,模仿领导签名等手法,这似乎是并不高明的雕虫小技,但为何能屡屡得逞?凡事都事出有因,那么,是谁为"女接待"疯狂敛财开了绿灯?

  表面上看,是“女接待”模仿的手法高明,惟妙惟肖达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以至一路过关,蒙蔽了财务核销人员的眼睛,但实质上是领导权威无声的在发挥作用,“女接待”只不是狐假虎威。正如这位“女接待”所言,“只要有领导签字,就可以从财政局的财务中心领到钱,报账多少是没有问题的。”有了领导签字,就可一路绿灯,况且像这位“女接待”平日接触的都是领导, 财务核销人员就算怀疑票据有瑕疵,大多也会慑于权力,明哲保身,怕冒犯领导引火烧身。在这种背景下,必然潜伏着极大的腐败风险,人们也有理由对领导签字“一支笔”提出疑问,假如领导自身有贪欲,如何把住关,还有多少领导签字下的“暗洞”?由此看来,不能仅依赖于财政局核销人员的火眼金晴。

  从深层的角度看,是政府对所谓程序流程的“严密”过于自信。尽管实行了“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从财务报销程序上,经过预审、凭证整理归类、核算凭证的张数、金额后填写经费报销审批表,在经办人、报账员、审批人签字后由报账员交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中心会计初审、主管会计审签后出纳根据审核单据的金额填写现金支票或转帐支票交报账员支取或转帐。这似乎无懈可击的流程,恰恰成了当地政府监督失之于软的心理支撑。过于自信必然会产生麻痹,再好的制度如果缺失了监督,防腐就会失效,就会给腐败分子有机可乘。

  我们在谴责“女接待”贪赃枉法、不守职业道德,胆大妄为的同时,必须审视存在的问题。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显然,真正的推手是不“阳光”的财务。既然制订了严密的财务流程,为何缺失了最为关键的财务公开环节,这是问题的症结所在,也是公众质疑的焦点。看来,当地政府犯了一个致命的“低级错误”,以至1235万元的巨额亏空,连领导都被蒙在鼓里,冤不冤?

  我们无须深挖“女接待”蜕变轨迹,剖析她扭曲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最能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因此,在建立这些硬性标准、规定动作后,一定要把帐目拿到阳光下晒晒。唯有公开,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也这是防腐的金科玉律。

  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是偶然中的必然。不透明的财务,既定要为之付出代价!(沈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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