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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长立字据保证与情妇结婚被停职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0日10:25  国际在线

  

医院院长立字据保证与情妇结婚被停职调查

  王春写给陆秀华保证结婚书:我的承诺四年后和陆秀华走到起结婚。陆秀华 供图

  红网长沙8月19日讯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耿红仁)今天(19日)下午,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从扬州市卫生局获悉,该局在昨晚(18日)召开了党委会,经过研究决定:扬州市惠民医院院长王春停职,接受组织调查。而也就在此前,王春被曝向情人写结婚保证书和有经济问题。

  据扬州市卫生局的通报称,两年前,原任该局下属红十字中心血站站长王春与同单位女职工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未发现经济问题,于2008年3月,给予王春党内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调到惠民医院任副院长。后因工作表现好,今年7月被提任为惠民医院院长。

  本月16日晚,该女职工在网上发帖再次反映王春生活和经济问题,责问王春何时兑现结婚保证,并列举经济问题新证据,扬州市卫生局高度重视,于17日晚在网上回复称,将进一步调查,如发现王有新问题,将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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