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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户籍大家庭可拆成小家庭申购海南海口经适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0日11:43  南海网

  同户籍大家庭可拆成小家庭申购海南海口经适房

  自今年海南省海口市经适房申购拉开帷幕,读者关于申购经适房的问题源源不断。8月19日,记者又陆续接到许多读者的来电,对此,记者再次连线海口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处梁先生为大家解答。

  问:五口之家能否申购两套经适房?

  答:同户籍的大家庭可以拆分成小家庭,拆分后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家庭也可以申请。

  梁先生一家五口人挤在一起住,即使成功申购到经济适用房,也会显得很拥挤,他想问五口之家能否申请两套经适房?

  住房保障处的梁先生称,按照相关规定,同户籍的大家庭可以拆分成小家庭分别同时申请。具体规定如下:申请人夫妻双方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婚子女等直系亲属及亲兄弟姐妹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长期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其他成员,可以与申请人共同申请,也可以拆分成几个家庭分别同时申请,但申请家庭成员不能有重叠。与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其收入、现有住房计入家庭总收入、家庭总住房建筑面积。拆分后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家庭也可以申请。

  问:夫妻一方为农业户口或未缴社保满8年能否申购经适房?

  答:满足申请人为本市城镇户口或在本辖区内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8年即可,与申请人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可作为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

  钟女士一家现在居住在市区,她爱人是非农户口,她和孩子都是农业户口,她想问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能否申请经适房?谢女士也来电说,她和丈夫两人,其中一方缴社保满8年,另外一方没有,她想问他们能否申请经济适用房?

  梁先生表示,根据规定,申请经适房需满足的条件之一是具有海口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辖区内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8年。申购经适房必须以户口簿记载的户主作为申请人,与申请人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可作为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共同申请人是农业户口或未缴社保满8年不影响经适房的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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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购经适房的条件:

  1、具有海口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辖区内缴社会保险满8年;2、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3、人均年收入低于13712元(含),人均资产净值得低于9万元。

  二、申购所需材料:

  1、《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及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等);3、家庭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由所在单位核准出具;在民营企业及其他企业工作的,由所在单位确认后,交由户籍所在地办事处(镇政府)核准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核定,交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核准出具;4、家庭现住房状况证明:在海口拥有自住房的,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材料,承租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5、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记者 赵莎)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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