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8月2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赵仕芳 实习记者王峰 通讯员杨旭)今天记者从海口海事局获悉,2010年8月20日上午,海口海事局PSC(港口国检查)安检人员在马村华能电厂码头对巴拿马籍散货船“XIN HAN”轮进行PSC安全检查时发现其因存在8项缺陷而不适航,海口海事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经请示海南海事局船舶监督处批准同意后,对该轮签发了《禁止船舶离港通知书》,要求船方及时进行整改。
据了解,“XIN HAN”轮其船舶种类为散货船,国籍为巴拿马。建造日期为1977年10月31日,其船舶总吨为23760,其主机功率为12000HP,船舶所有人及经营人为LVHAN INVESTMENT CORP。海口海事局PSC(港口国检查)安检人员在马村华能电厂码头对其进行PSC安全检查时发现,该轮存在未配备磁罗经、主消防管漏水、油水分离器抽水泵故障、中/高频无线电设备故障、主甲板及船尾通风筒锈蚀严重等共8项缺陷,其中3项为严重缺陷。鉴于该轮已处于不适航状态,海口海事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经请示海南海事局船舶监督处批准同意后,对该轮签发了《禁止船舶离港通知书》,要求船方对存在的缺陷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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