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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内障等三病种付费额度上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1日01:57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姜葳)市人保局昨天发布消息,随着9月1日起人工器官报销封顶线上调50%,白内障、青光眼、股骨颈骨折单病种付费方案也进行调整,其中白内障手术和人工晶体植入术最高付费由6431元提高到7241元,青光眼手术和人工晶体植入术最高付费由7810元提高到8620元,分别增加了810元;股骨颈骨折的关节置换术最高付费由21545元提高到24245元,上调了2700元。

  随着9月1日起本市基本医保人工器官报销封顶线上调50%,部分涉及到人工器官的单病种付费管理办法也随之调整。其中,白内障、青光眼两个病种治疗中使用的人工晶体报销额度由810元提高到1215元,股骨颈骨折治疗中使用的人工关节报销额度由5400元提高到8100元。

  按照定点医院级别的不同,病种费用支付额及医保基金支付额度也略有差异。比如参保人员因患白内障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施“双眼白内障类手术+双眼人工晶体植入术”,或“单眼白内障类手术+双眼人工晶体植入术治疗”的,病种费用支付额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7241元,其中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286元,参保人员自付1955元;二级(含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738元,其中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121元,参保人员自付1617元。上述支付标准无论是报销额度还是自负额度,均分别比此前增加了数百元。具体标准可登录市人保局网站查询。

  ■按病种付费

  与目前“按项目付费”不同,是指经测算,以确定的费用标准支付定点医院发生医疗费用的管理方式。实际结算时,不论医院发生多少医疗费用,均以事先确定的标准为支付额,如有超标的医疗费用,由医院自行承担。目前,本市白内障、青光眼、股骨颈骨折等数个病种已经开始实行按病种收费。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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