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舟曲·动态 灾区物价如大幅上涨 可以采取限价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1日03:26  兰州晨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梁峡林)8月19日,省发改委紧急下发了《关于做好抢险救灾中强化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甘南、陇南发改(价格)部门管好灾区重要商品价格(收费)。

  《通知》要求加强监测,确定监测品种和监测办法,主要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矿泉水、粮、油、肉、医药用品、防雨用具等;灾后重建时,对主要建材价格也要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要及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和当地政府。

  《通知》还要求加强重要商品价格(收费)的监管。在市场恢复和确保正常市场供应的前提下,根据市场价格监测情况,对价格较灾前有大幅上涨的商品,要采取告诫、制止等措施予以引导;必要时按规定程序启动临时干预措施,采取限价、差价率控制等措施稳定商品价格。要开展必要的市场价格检查,对任意抬高价格、违反价格政策法规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并通过当地媒体予以曝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