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抚恤救助救火伤亡 浙江立法设公益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1日09:47  法制日报

  本报杭州8月20日电 记者陈东升 马岳君 实习生郁燕莉 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浙江省消防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省消防条例》经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丁祖年介绍,该条例主要解决了开展消防公益活动和设立消防公益性专项资金的法律依据问题,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设立消防公益性专项资金,用于抚恤、救助因参加消防训练和防火、灭火救援等伤亡的人员”。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