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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巨贿助瑞星打击对手 “网监处长”于兵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1日09:47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20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吴萌 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原处长于兵今天上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指控,于兵涉案金额共1400余万元,其中受贿上千万元。于兵被指控一共受贿4笔,均是他任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期间所为,行贿者是4家网络公司。其中瑞星公司向其行贿达420余万元。

  收受瑞星公司巨额贿赂后,于兵于2005年8月指使网监处的张鹏云和齐坤,到北京思麦特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和北京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部,调查电脑被病毒感染及造成损失的情况。在听取张、齐二人汇报上述两家公司有病毒感染,但未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于兵仍授意二人让思麦特公司和健桥证券公司,分别出具了10万元虚假损失的证据材料,并认定该病毒是从微点副总田亚葵所用的笔记本电脑传播的。随后,田亚葵被捕,并被指控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成为“全国首例故意传播网络病毒”的虚假案件。后经我国著名杀毒软件专家、微点公司总经理刘旭多方举报,北京市纪委和市检察机关对于兵受贿案进行立案调查。此后,于兵曾潜逃至南非,2008年9月,其被最高检从南非劝返回国接受调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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