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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岁老翁买农药“帮助”邻居安乐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1日14:46  新民晚报

  本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长期瘫痪在床,又不想拖累家人,重庆一名八旬老人只求一死了之;隔壁一名76岁老翁深表同情,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帮她购买了毒药,瘫痪老人服毒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不久前,帮助他人自杀的被告人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重庆市开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一审宣判后,宋某没有上诉。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2007年,年近八旬的曾婆婆摔了一跤后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2008年7月,曾婆婆被送到二儿子杨某的家中赡养。其间,曾婆婆多次表露出,瘫痪在床不仅拖累后人,而且本人也受苦,希望早点死了算了。

  现年76岁的被告人宋某,是杨某的邻居。2008年秋的一天,曾婆婆曾明确提出让宋某帮忙购买10片安眠药。宋某明白曾婆婆的意思,但他表示买不到。

  2008年11月,曾婆婆再次向宋某提出,给她买点农药来自杀。“看到她活着痛苦,又是多次求我了,我就心一软,答应了。”被告人宋某说。不久后,他就在邻村一店铺购买了5颗“豌豆药”(一种形似碗豆的农药)。

  尽管曾婆婆多次催促宋某将药给她,但宋某还是有些犹豫。直到2008年12月7日傍晚,宋某才悄悄将已经压碎的“碗豆药”放在曾婆婆旁边的一个桌子上,随后悄然离开。

  当晚,曾婆婆服毒。正在厨房洗碗的儿媳闻讯将婆婆送到医院抢救,次日凌晨,曾婆婆因抢救无效死亡。

  同年12月10日,宋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开县警方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

  开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生命权是公民一项最重要的权利,任何人未经法律许可,均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被告人宋某明知自己提供农药的行为会帮助被害人曾某自杀,而对该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在主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在客观上,被告人宋某实施的提供农药的行为,对曾某自杀成功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与曾某的死亡后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此,法院认为宋某的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同时,法院鉴于被告人宋某是帮助瘫痪的被害人自杀,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又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遂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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