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湖南建设服务型政府再推新规 百余法学名家激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2日00:42  红网

  

湖南建设服务型政府再推新规百余法学名家激辩

  第二届“法治政府•南岳论坛”今天在湖南长沙召开。

  

湖南建设服务型政府再推新规百余法学名家激辩

  南岳论坛首场主题研讨,自由发言时间专家举手,就“服务型政府法治化”主题展开激辩。红网长沙8月21日讯(记者 谢伦丁 实习生 李霞 吴凌川)在全国率先推出政府行政程序规定和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湖南,最近的创举是,尝试以地方法规形式,对服务型政府的职能做出明确规定。

  历时半年起草的《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征求意见稿)已经出炉,而今天在长沙召开的第二届“法治政府•南岳论坛”上,这引发了来自全国的百余名法学专家、学者围绕“服务型政府法治化”主题展开激辩。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讲话,湖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致欢迎辞。

  搞法治短期看起来很慢,长期很快

  2008年,《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划行政程序的政府规章。今年,湖南又率先推出《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认为,“湖南正试图在地方政府法治方面走一条有中国特色的路。”

  而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肯定,湖南的法治实践在全国范围都有着探索和开创性意义,“给了我信心。”

  袁曙宏曾一度思考:“法治”对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到底有没有作用?有多大作用?会不会一个地方重视法治了,经济发展反而放慢了,改革停滞了,社会不稳定了?

  近几年来,湖南在法治政府建设上不断尝试,“取得了很好成绩,与此同时,GDP和财政收入也成功翻番,我想这不是偶然和巧合。”袁曙宏认为,这给了他一个“非常明确、很有说服力的答案”:在一个地方,推进法治,对推动发展、深入改革、维护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法治化的发展是高质量的发展,是可持续的发展。“搞法治短期看起来很慢,长期很快。”

  服务规定强化对权利监督、规范和约束

  

  事实上,湖南自身实践的思路也愈发清晰,8月17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湖南省委书记周强谈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文章,明确表示,要建设绿色湖南、创新型湖南、数字湖南和法治湖南,将“法治”列为施政思路之一。

  今天论坛开幕式上,于来山在致辞中介绍,湖南正在开展规划全面制度建设,首当其冲的就是推出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一系列规章,这将是行政机关对权利行使的又一次自我推进,也是从源头上加强对权利运行监督、规范和约束的有利尝试。

  早在今年4月16日,周强在中南大学主持召开座谈会,要求集思广益,争取年内出台《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紧接着5月8日,《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立法研究课题汇报研讨会召开,透露了《规定》成型的基本框架,包括《规定》的适用范围,《规定》的组织实施,公共服务企业的改革,公共服务的内容,管理服务的内容,政府服务提供的程序,服务行政的救济途径等。

  献花的献花,拍砖的拍砖

  

  实际上,在今天的首场主题研讨中,这些内容也成了法学专家激辩的主题。

  于安认为,湖南试图为“服务”立法这一作法本身就是创新之举,其中还包括一些很新的观点,这给法学研究和实践都“提出了一个很严肃的课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提出,如何在规范政府的服务行为的同时,又确保“有限政府”,即“防止政府服务过度”,需要取得很好的平衡。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杜钢建认为,对政府的服务做出规定,就是要确保各项法律中有关人的权利得以落实。

  而无论是“献花”还是“拍砖”,南岳论坛上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交流,都是湖南依法行政工作经验的重要参考,于来山说,这对湖南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有利于提升湖南的法学研究水平,也有效指导了湖南的法治实践。

  出席论坛的还有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家琛,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张穹,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湖南省政协副主席龙国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中南大学党委书记高文兵,中南大学校长黄伯云院士。湖南省省长助理袁建尧主持开幕式。

稿源:红网 作者:谢伦丁 李霞 吴凌川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