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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空难:媒体调查也是一种检验

  □陈方(资深评论员)

  伊春空难发生后,记者正常采访遭遇警察强制扣留。8月28日,在伊春市殡仪馆附近,接连发生四起采访记者遭警察扣留事件。事件发生后,在当地采访的十余家媒体记者,要求警方释放4名记者。两个小时后,被扣记者重获自由。随后,伊春市宣传部门和警方已就此事公开道歉。(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06版)

  针对记者采访被扣留一事,当地领导公开道歉的姿态值得肯定,但是伊春市宣传部门和警方道歉的内容是否值得肯定,似乎值得“计较”一番。

  公安局伊春区分局一崔姓局长向媒体记者道歉时称,“发生这次不愉快事件,谁都不愿意看见,我刑警出身,是个粗人,希望文化素质较高的记者们能够理解。”公安局领导“谦卑”地自称“粗人”,以期获得谅解,这其中多少有些自我“贬低”的“道歉艺术”。以“自谦”或“自贬”姿态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心情可以理解。但必须追问的是,即便身为“粗人”,作为警察至少也该懂得在不经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随便扣

  留记者,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这是一种滥施权力的行为吧?对于当地警方对记者滥施权力的行为,没有深层意义上的责任追究,一句轻飘飘的“粗人”致歉谁能保证以后不会发生类似事件?难道“粗人”就可以不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和法律素养,何况还是警察?

  再来看一下伊春市宣传部长的致歉。伊春市宣传部部长华景伟道歉时称“这是误会。”因何引起“误会”?华景伟解释说,空难调查小组规定殡仪馆不许采访,且此规定下达较快,还没有来得及通知媒体,所以造成记者接连被扣留。

  殡仪馆内为何不允许采访?一般意义上理解,这可能是有关方面不太喜欢记者和遇难者家属直接见面。空难发生后,相关部门在事故救援善后等方面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对幸存者还有遇难者家属都进行了心理辅导,他们的情绪在各方安抚下正逐渐平静。而记者在殡仪馆采访,可能会引起情绪波动。大概是据此逻辑,有关部门下达了禁令。事实上,不止是伊春空难,在之前很多起

  矿难中,记者若想采访遇难者家属也要突破重重阻挠。

  记者的采访真有那么“可怕”吗?当然不会。除了个别素养不高的记者可能会被遇难者家属拒绝外,大多数人还是愿意接受采访的。他们回忆逝者生前的点点滴滴,追问事故的层层迷雾,他们的回忆告慰着远去的亲人,追问也有利于推动事故调查的进展。

  伊春空难发生后,空难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监局副局长梁嘉琨表示,“事故调查组的原则是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调查结果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对遇难者及家属对社会都有交代”。事实上,除了国家相关部门的专业调查外,记者的采访调查也不容忽视,媒体调查也应看作是事故调查的一部分。媒体调查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给遇难者及家属给社会一个交代。

  空难调查结果要经得住历史检验,起码要经得住媒体检验。所以,某些地方部门不能总老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待媒体调查吧?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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