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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终审维持原判获刑14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31日03:34  北京日报

  

黄光裕终审维持原判获刑14年

  备受关注的国美黄光裕案昨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终审宣判。黄光裕三罪并罚被判14年以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的判决维持不变;其妻子杜鹃被改判缓刑,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并当庭释放。据悉,杜鹃已缴清全部罚款2亿元,黄光裕也已上缴部分罚金。

  据终审判决书表述,法院认为黄光裕和许钟民在本案中犯罪事实清楚无异议,一审法院对两人的判决不存在瑕疵,因而维持原判。而对于黄光裕之妻杜鹃,法院听取了杜鹃辩护律师许昔龙的辩护意见,认为杜鹃在整个案件中没有起决定作用,而且认罪态度良好,并且在一审判决后及时缴纳了2亿元罚金,因此对其作出了改判。

  今年2月12日,黄光裕案经过三次退回补充侦查后,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公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市二中院审理查明:2007年9月至11月,黄光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兑换港币8.22亿余元。2007年4月至9月,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指使他人使用其实际控制的85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累计人民币14.15亿余元。至上述资产重组、置换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9亿余元。此外,2006年至2008年间,黄光裕作为国美公司和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给该两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给予相怀珠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的款物折合人民币456万余元。

  今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光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亿元,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罚金人民币6亿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财产人民币2亿元。

  以内幕交易罪判处黄光裕妻子杜鹃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判处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许钟民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

  一审宣判后,黄光裕、杜鹃和许钟民均认为自己不构成内幕交易罪和非法经营罪以及罚金过重,一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本报记者 刘可 RJ206

  分析

  二审结果预示国美内战升级

  法院昨天做出二审宣判,撤销关于杜鹃的量刑,并改判适用缓刑。消息一出,给已经进入倒计时的国美控制权争夺战又浇上一勺热油。受此影响,国美股价跌跌不休,截至收盘,逆市下跌3%。

  罚没财产影响“增持战略”

  眼下,国美控制权之争已进入倒计时阶段——9月28日的特别股东大会将是黄光裕和陈晓之间的大对决。虽然黄氏家族、陈晓方面均未对外表示具体争取到了哪些投资者,但双方角力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

  从上个周末的情况来看,黄陈双方都开打“组合拳”——陈晓等国美电器管理层,以及来自贝恩投资的3位非执行董事一边在海外路演“拉票”,一边谋划重启永乐品牌,以应对黄光裕收回国美电器商标的杀招;香港联交所数据则显示,黄光裕以闪电速度在24、25日两天,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国美电器股票1.2亿多股,占国美总股本的0.8%,共计耗资2.904亿港元。分析人士称,此举表明了黄光裕通过增持夺回国美控制权的决心。

  不过,要想应对陈晓增发20%的稀释股权行动,黄光裕两天耗资2.9亿港元还远远不够。据测算,目前国美电器的总股本约为150.55亿股,按照投资协议定向增发条款再发行20%新股,加上贝恩债转股拥有的16.27亿股,总股本将达到200亿股。如果黄光裕要保持股份上34%的“黄金底线”控制权,黄还要以各种方式陆续买入16亿股的国美股票,才能应付当下局势。

  以国美现在的股价计算,黄光裕方面大约需要超过30亿元人民币,才能实现继续增持16亿股的目标。

  虽然黄氏家族资金雄厚,黄光裕也可以用地产进行抵押,但目前看来资金压力依旧巨大。而法院在二审中对黄光裕维持原判,这意味着黄光裕一方必须筹措出10亿元的罚款,压力未减。

  杜鹃缓刑助力黄光裕

  昨天,杜鹃在改判缓刑后,当庭释放。这对黄氏家族来说无疑是个重大利好。

  所谓缓刑,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不用被羁押,享有有限的人身自由,要接受公安机关考察。如果没有犯新罪,在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这意味着杜鹃可能出席9月28日的国美公司股东特别大会,国美争夺战则可能因杜鹃复出而产生新的变数。

  黄光裕现在面临的一个问题是,没人能替代陈晓。8月5日,他提名邹晓春、黄燕虹为公司执行董事,前者是中关村科技副董事长,后者是黄的胞妹,但这两人似乎还不具有掌控国美的能力。

  但如今,杜鹃获得缓刑。据北京市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缪蒙京介绍,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缓刑期中的杜鹃不能私自离开居住地,而且按照《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作为国美公司大股东的杜鹃在5年之内将无法出任国美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职务,不能进入国美的管理层和董事会,但仍可担任股东,仍然有望在幕前幕后为在监狱服刑的黄光裕代言。

  被捕之前,杜鹃长期在香港主管黄家资产投资,精明干练,英语熟练,对公司管理层也颇有影响力。如果杜鹃复出,将会强化黄光裕在这场争夺中的操作能力。

  陈晓全球奔波寻求支持

  目前,黄光裕方面握有3成的股权,陈晓及贝恩差得还远。这也意味着参与投票的股东比例越小,黄光裕的胜算就越大,所以现在陈晓所要做的就是最大限度争取到其他机构股东,让他们去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同时给自己投票。业内人士认为,陈晓的压力恐怕更大。

  就在黄光裕积极增持之际,陈晓则在全球范围内奔波寻求支持。

  据悉,陈晓已在香港进行了为期3天的紧急斡旋——陈晓等国美电器管理层以及来自贝恩投资的3位非执行董事,先后与大摩、摩根大通、富达、TheNorthernTrustCompany等几十家机构投资者的高管和分析师进行了沟通,据称“沟通非常顺利”。

  (本报综合报道)RB022

  最新消息

  黄氏两函通牒

  国美公告反击

  昨天,国美电器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黄光裕方面日前连发两函,提出要求参与国美电器股权配售,并威胁终止上市公司(国美电器)和非上市公司(北京国美)之间的采购和管理协议。

  北京国美(由黄光裕拥有并控制)发来的终止函中表明,若Shinning Crown(黄光裕独资公司,为国美大股东)提出的要求决议(撤销陈晓和孙一丁职务及撤销一般授权)在9月28日举行的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未获通过,其有意终止上市集团与非上市集团(黄先生私人拥有的门店)之间就若干采购和管理安排订立的集团间协议。

  而在Shinning Crown发来的要求函中,Shinning Crown提出要约认购根据现有发行授权可予配发及发行的股份总数之中55%至65%股份,认购价将根据第三方投资者准备就余下35%至45%的新股数目所支付的每股新股平均认购价,溢价5%。

  国美电器在公告中表示,这是黄光裕在迫使股东支持Shinning Crown的要求,旨在巩固黄光裕单一股东的权益。此外,国美董事会目前并未就根据现有发行授权发行新股有任何决定。

  国美董事会在公告中称,股东无须顾虑终止函中提出的最后通牒,反而应该按照通函中载列的董事会建议,在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支持目前的管理团队,并且就要求决议投反对票。

  国美发言人表示,“黄先生向公司发出了最后通牒,这并不存在实际的威胁,取消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的若干管理协议给我们带来正、反两方面的影响,重要的是,我们将可集中资源投放于具有更好盈利能力的其他方面。这一行为还证明了黄先生个人利益与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有着根本的区别。黄先生如果得不到其所想要的,他则不惜去破坏整体股东价值。”

  本报记者 姜煜 RB159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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