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观察
廖保平
8月29日,知名打假人士方是民(笔名方舟子)在其住所附近遭到不明身份男子的袭击,这一消息最早出现于方舟子的新浪微博上。当日18时19分,方舟子的妻子代替他发布一条微博:“刚才在北京住所附近,方舟子遭到两个埋伏歹徒的辣椒水和铁锤袭击,受轻伤”(8月30日《中国青年报》)。
在我的眼里,方舟子其实是一个“扒粪者”,是包括我的大量媒体同行在内的“扒粪者”之一,他们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揭丑”、“曝光”,只不过,方舟子更加专业,他自1999年以来,就不断地揭发中国学术界的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涉及各种名人、名企。不过,在无数打假者倒下之后,方舟子仍然挺立着,而且越扒越勇。
这些“扒粪”行为,本质上是断了被揭丑者、被曝光者的财路,后者咬牙切齿之心应该可以想见。用句通俗点的话说,在一系列的“扒粪”过程中,方舟子与太多的人和单位结下了“梁子”,被报复实在情理之中,这是一个“扒粪者”付出的代价。因此,尽管方舟子遭到不明身份男子的袭击尚无调查结果,但把报复的因素考虑进去,绝非毫无理由。
然而,并非“扒粪者”都要付出人身伤害的代价,当我们追索“扒粪者”这一个名词的起源时发现,这个词出自美国20世纪头20年美国历史上杰出的总统罗斯福。当美国公民斯蒂芬斯公开批评罗斯福腐败时,作为国家元首的罗斯福拿斯蒂芬斯毫无办法,只能反唇相讥其为“扒粪者”。“扒粪者”就成了像斯蒂芬斯这样的揭露社会丑陋现象的记者的称呼,之后“扒粪者”不光指新闻记者,还包括所有揭露丑恶,曝光黑暗的人。
像斯蒂芬斯这样的“扒粪者”,美国总统罗斯福奈何不了他,但是在时下的中国,“扒粪者”的运气没有这么好,一个“扒粪者”编写一条短信揭露官员的丑行,会被刑拘;一个记者揭示官场黑幕,会被跨省抓捕;一个记者揭示企业的问题产品,会被打击报复;一个药厂的小职员因转发了一个抨击国家药品批文可以肆意倒卖的帖子,会被关押了半年之久……“扒粪者”处在如此高风险之中,方舟子这样的专业人士,可能会被打击报复,应该不必大惊小奇。
当美国“扒粪者”大行其道之时,正是20世纪初,美国经历高速发展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经济迅速发展、社会空前富裕的所谓“镀金时代”,但也是政府腐败、贫富差距过大、托拉斯利益集团垄断……等等诸多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的时代。
应该说,时下的中国正逢盛世。不过,社会同时存在腐败、贫富悬殊、社会不公时时敲响的警钟,威胁着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在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很高兴地看到,包括新闻记者、学者、民间人士等等在内的各种“扒粪者”崛起,他们崛起的重要性不亚于国家的经济崛起,他们“揭丑”、“曝光”是要恢复或重建健康社会所必须的基本的公平、正义、道德、法律、常识以及世道人心。他们对这些东西的坚守,正说明这些东西在某些人、某些机构那里已经荡然无存;他们被打击报复,正说明不公平的、非正义的、不道德的、违法的、偏离常识的、践踏世道人心的东西在疯狂滋生,并形成了巨大的力量,甚或形成了以此为依赖的利益集团,不惜使用不可告人的手段来打击“扒粪者”,以便继续他们的利益。
一个崇向公平、正义、道德、法律、常识以及端正世道人心的国家,理所当然地不能容忍一切丑陋违法的存在,也理所当然地要维护“扒粪者”的正当行为,因为纵容邪恶只能让社会越走越黑暗。因此,现在不光要鼓励涌现出大量的“扒粪者”,更要从道义和法律上力挺“扒粪者”,强化而非弱化新闻监督,保护而不是打击“扒粪者”的正当权利,社会应该向“扒粪者”伸出帮助之手,因为,“扒粪者”不光是为着自己的名利,每一个人都可能是类似行为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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