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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终审获刑14年 其妻杜鹃改判缓刑当庭释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31日07:11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30日讯记者李松黄洁实习生徐伟伦今天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光裕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案终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黄光裕获有期徒刑14年。黄光裕的妻子杜鹃由一审有期徒刑3年6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据悉,杜鹃已于今天上午当庭释放,全部缴清奉2亿元,黄光裕也在二审期间缴纳了6亿元罚金。

  今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光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财产2亿元,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罚金6亿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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