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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索不达米亚法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31日07:35  法制日报

  美索不达米亚法系,又称楔形文字法系,是指古代西亚两河流域及其毗连地区各奴隶制国家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具有共同法律传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该法系初创于约公元前3000年,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形成的法系之一。在由习惯法向成文法演进的漫长岁月里,该法系诞生了《苏美尔法典》、《乌尔纳姆法典》、《俾拉拉马法典》、《汉穆拉比法典》、《李必特·伊丝达法典》、《赫梯法典》、《亚述法典》、《新巴比伦法典》等著名法典。

  在美索不达米亚地区的奴隶制国家中,国王受神意指引获得法律,拥有至高无上的司法权威。国王之下的法院系统,由国王委任的王室祭司或者王室世俗法官行使司法权。国王亲自审理或者通过宰相和首席法官审理上诉案件。史料表明,在约公元前2000年的伊鲁沙-尼格尔诉阿迪-李布鲁特案、约公元前550年的布那尼图诉阿卡布-伊鲁案等系列案件中,各种规范的令状和法律程序已经应用于审判实践,彰显着追求公平正义的自然法理念。

  尽管美索不达米亚法系在约公元前1世纪消亡于时代的年轮中,再无大的建树,但其积累的法律传统仍直接或间接对后来的诸多法系产生了深远影响。例如,肇始于苏美尔社会的民商事习惯法和法律规范,通过巴比伦、亚述等民族的传承与传播,对古希腊和罗马的私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张京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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