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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开征“绿色税收”

  本报讯(记者 舒薇)长株潭城市群汽车消费进入快速增长期,面对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能源短缺,如何推行“绿色交通”管理?建设两型社会,开征环境税、碳税、能源税等新税种将带来哪些新变化?昨日首发的《长株潭城市群蓝皮书(2010)》,对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提出了更新的对策与建议。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省政协副主席龙国键,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等出席了昨日举行的湖南省长株潭“3+5”城市群发展论坛。

  大力推广绿色交通工具

  “长株潭城市群汽车消费进入快速增长期,从2008年起,长株潭三市人均GDP就超过了3000美元,从整体上进入了私人汽车消费日常化的发展阶段。”以长沙市为例,近10年来,长沙市机动车一直保持年均15.5%的增长率,而机动车尾气污染以每年5%的比例上升,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极大压力。

  蓝皮书在分析长株潭城市群交通发展趋势时,提出了绿色交通体系构建的对策建议,要整合城市群道路资源,重点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绿色交通体系。同时,呼吁大力推广低碳、环保型的绿色交通工具,如电动自行车、混合动力汽车、天然气汽车、轨道交通等,建立公共的低碳交通绿色交通考评指标体系,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建议试点开征“环境税”

  蓝皮书披露了现行税收政策的诸多“绿色缺陷”,如现行征收的消费税没有将电池、一次性垃圾袋、塑料等一些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的消费品纳入税目中;又如对环境污染较大的消费品使用的税率太低,如实木地板和木质一次性筷子仅征收5%的消费税,很难对其消费起到较为明显的限制作用等。

  如何创新促进低碳转型的“绿色税收”政策体系?蓝皮书建议,可试行征收环境税、碳税、能源税等一些新税种。如蓝皮书认为“可以对环境税试行专用发票管理,由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到税务部门缴纳;在居民居住点设立垃圾税自动缴纳终端,居民在投放垃圾时使用IC卡自动缴纳垃圾税。”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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