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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朱燕)一向姓男子自称促成了倪萍代言丁桂儿脐贴的广告,但11万元的居间费倪萍却迟迟未支付,于是向先生提起诉讼。昨日,西城法院一审认定向先生没有证据,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向先生称,2006年,他作为中间人,促成倪萍代言一家药业集团下属某品牌3年。倪萍在2007年支付了居间费用4万元。剩余的11万元一直未实际支付。
法院认为,证据显示,虽然向先生提出了15万元居间费的要求,但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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