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姚智 通讯员 曾文孝)9月14日,东岗交警大队对9月10日晚在盘旋路什字附近查获的一名严重醉驾摩托车的驾驶员做出行政处罚: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
9月14日下午记者采访时了解到,9月10日晚8时许,东岗交警大队巡逻交警在盘旋路十字路口疏导交通时,发现一辆狂飙的摩托车左右摇晃着由东岗西路驶到盘旋路十字路口右拐准备进入天水南路,交警随即拦住了这辆摩托车。走近后,一股酒味扑鼻而来,交警随即将驾驶摩托车的马某送到了省康复中心医院进行酒精浓度检测。9月13日,东岗交警大队接到医院的检测报告显示:“被检测人马某醉驾时体内酒精浓度为298.8mg/100ml,属于重度醉酒。”随即,东岗交警大队将此情况上报兰州市公安局。9月14日,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规定,给予马某相应的处罚。
9月14日下午,东岗交警大队在向马某宣读处理决定后,将马某送往兰州市城关区行政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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