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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加班费优厚 市民担忧无法兑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6日21:58  南海网

  南海网9月1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杨婷婷记者陈望)9月16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处获悉,今年中秋国庆如果上班族放弃了休假,最多或可领取一个多月的工资。对于这笔加班费,许多市民还是很担心,加班了却领到不到。

  省人保厅:两节加班最多能拿一个多月工资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这两个节假日期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公式为: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所以,如果人们的工资基数越高,那么在这10天长假内领到的加班费将越多。

  该负责人称,所谓工资基数,一种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一种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还有一种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中秋节、十一假期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定节假日,即9月22日(中秋节)、10月1日、2日、3日共四天为法定节假日;另一类是休息日,即9月23日、24日,10月4日、5日、6日、7日共6天为休息日。

   员工诉苦:为工作不敢提加班费

  在一家软件公司上班的刘小姐告诉记者,这些相关规定他们知道,怎么计算节假日期间的加班费,他们也懂,但就是不敢跟老板提。由于在节假日前,他们一直需要有人在公司内为客户及时处理一些突发情况,所以这个中秋和国庆都要加班。但老板到现在还没有提在加班期间支付加班费得事情。

  “我们这个行业在节假日期间里非常忙,但很少遇到过有老板会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相关的加班费。老板不发,我们也不敢找老板要,就怕提了被炒鱿鱼了。”在某酒店上班的陈先生说。

  劳动监察部门:严查扣加班费企业

  当天下午,南海网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按照相关要求,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用倒休冲抵加班费的,必须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针对加班费问题,省劳动监察大队总队长余干珠表示,在中秋国庆假日期间,劳动监察部门将严查用人单位发放加班费情况,用人单位如果存在克扣加班费问题,劳动监察部门将责令其支付职工加班费。拒不支付者,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处以罚款。他同时提醒用人单位切勿抱着侥幸心理,克扣加班费。余干珠同时也提醒人们,在索要加班费时,尽量收集好相关证据。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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