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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管理”机制防范办案风险

  本报讯(记者秦刚 通讯员王升)“聂检察长,你放心!俺会安心等待检察机关的查办结果……”日前,信访举报人姜某向上门进行回访谈话的河南省泌阳县检察院检察长聂旭光作出保证,在检察院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期间不再到上级上访。

  2007年以来,姜某因怀疑村干部贪污高速占地补偿款问题,曾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今年8月初,泌阳县检察院根据姜某的举报,组织干警在对该案进行初查的同时,积极对其做好回访稳控工作。姜某对检察院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表示信服,并表示在检察院立案侦查期间不再上访。这是该院运用“三级管理”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监督,防范办案风险化解信访隐患又一成功案例。

  今年年初,泌阳县检察院制定出台了集风险预警、防范化解、矛盾处置为一体的办案风险防范“三级管理”机制。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由于办案不当导致当事人有明确的信访苗头,存在较大息诉困难的,确定为一级预警管理对象;当事人对检察机关所作决定存有疑虑和意见,存在不确定信访因素的,确定为二级预警管理对象;对当事人已接受检察决定,需相关部门和承办人进一步回访稳控的,确定为三级预警管理对象。

  这“三级管理”在实践中如何开展?就是采用“查、听、问”三法对案件进行综合评估认定。“查”,就是查阅办案人员在办案中填写的《涉检信访风险评估表》及案件卷宗资料档案;“听”,就是听取部门、科室主要领导或相关干警书面汇报及有关当事人的反映;“问”,就是查问包案责任人工作情况、息访情况。最后及时收集、汇总案件的综合预警信息。同时根据其预警级别,启动《涉检信访应急处置预案》,在处置上做到即来即办,并运用法律、政策、心理教育等手段,确保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三级管理”机制自实施以来,泌阳县检察院所办理的2起信访积案和群众点名接访的9起事项均得到妥善处理,办案过程中出现的6起涉检信访苗头得到了及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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