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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规范土地一级开发更彻底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7日01:55  郑州晚报

  □晚报评论员 李记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文明确,在2011年3月底前,土地储备机构必须与其下属和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都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土地储备机构退出一级开发,有利于一级开发市场的公开透明运作。(9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

  将“土地一级开发”还给市场,国土部此次下文的初衷很好。土地储备部门若能全线退出,既能压缩腐败空间,又能还土地开发以市场属性。但诚如报道中很多业内人士担忧的那样:即便有国土部的此次下文,政府机构并不会完全退出一级开发市场,而是采取北京国土局的操作方式,进行“主导开发”。这更像是个文字游戏:既然要求要“彻底脱钩”,又不强调完全退出,言外之意是:直接不行,间接操作还是可以的。

  国土部此次下文,发布的不过是部门规章。这纸规章貌似措辞严厉,其实暗藏玄机:脱而不离,土地一级开发的大权,还掌握在职能部门及其土地储备机构手里。之前是“我带大家一起玩”,之后是“我定规矩你们玩”。这点微弱的变化,其实是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企业愿意看到的:毕竟,对于拆迁这类棘手的问题,如果有政府部门“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也就不愁钉子户们影响土地开发的成本和进度了。

  国土部既想在姿态上表现出要规范土地一级市场开发的诚意,又怕地方职能部门、土地储备机构难舍难了牵涉其中的利益。于是乎,只能采用这种微调的方式,给公众的期盼一个交代。这就说明,不管是规范土地一级市场开发还是遏制拆迁过程中冲突事件多发的势头,利益牵扯越多,问题明朗化越难。“护犊子”是一方面,喜欢“留一手”的习性是另一方面:个别职能部门有时发出的规章,不喜欢把话说得太“密不透风”,如果地方职能部门不配合,没有全力执行,显得自己“很没面子”。

  问题是,解决诸如拆迁事件多发的问题,终究需要新拆迁条例的尽早出台。但是,虽然公众期盼已久,囿于多方力量的掣肘,新拆迁条例到目前为止仍属镜花水月。无怪乎有网友会说:没有新拆迁条例,我们只能用“国土部门及所属单位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不得直接插手土地拆迁”这样的部门规定,聊以自慰。如此说法未免显得过于悲观,我们只期望,这样的“聊以自慰”不会太久。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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