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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机关须“举报”犯罪线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7日02:06  新京报

  ●检察院报告●

  本报讯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平昨日表示,为防止“以罚代刑”,两年内,北京将逐步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当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检察院关于深化诉讼监督工作,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工作情况的报告。

  慕平介绍,今年上半年,北京正式启动了“两法衔接”工作,建立由市公安局、市监察局等22家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

  “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指为了保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犯罪线索能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建立的信息共享和案件移送机制。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情况和公安机关立案情况进行监督,以防止“以罚代刑”。对公务人员利用职权进行阻挠,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慕平表示,全市检察机关今年受理行政执法机关报备案件305件,批准逮捕48人,已判刑35人。

  目前,顺义、昌平等区正着手启动“两法衔接”网络平台建设。幕平说,力争两年内逐步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网上衔接、信息共享”。

  ■ 专家观点

  行政机关“瞒报”可追刑责

  北师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毛立新认为,行政机关在处理相关事务过程中,发现经济犯罪应该交给公安机关处理,涉及职务犯罪如贪污受贿的应该交由检方处理,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时常出现以罚代刑、行政机关私下处理,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情况。甚至有些情况下,行政机关人员本身涉嫌渎职,将犯罪线索捂起来,这些对犯罪行为都是一种放纵。

  他表示,导致现状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监督机制欠缺,毕竟行政机关自己掌握信息,在不与相关单位共享的情况下,没办法做到监督。但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故意不移交犯罪线索,严重的可以追究刑责。

  毛立新认为,实际操作必须出台相关的操作细则,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才能将此规定落到实处。

  ■ 部门追访

  “个别单位主动意识不强”

  昨日,北京市检察系统相关人士介绍说,行政机关经常会发现涉及刑事犯罪的线索。既包括企业和个人,也包括涉嫌贪污受贿等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工作惯例,这些案件线索会移送司法机关。但此前主要靠行政机关的自觉,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和有效平台。

  “由于‘事不关己’,加上存在部门保护主义及条块利益,个别行政机关主动移送案件意识不强,难免出现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的情况。”业内人士分析说。

  6月24日,北京市“两法衔接”工作全面启动。按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对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应在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不批准移送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

  副市长刘敬民此前表示,“两法衔接”要加强查办食品、医药、卫生、能源、环境、土地规划、征地拆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案件。

  ■ 两院报告关键词

  伤人

  大兴看守所民警防暴器械伤人

  慕平说,本市针对2008年以来全市13所监狱中有关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纠正了一些制度落实不到位、干警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慕平说,今年上半年对9件被监管人员死亡事件开展独立调查,及时化解了被监管人家属的疑问。针对大兴区看守所民警违规使用防暴器械造成在押人员轻微伤的事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相关责任民警被处以行政告诫。

  慕平在会后表示,9件被监管人员死亡事件经调查并没有发现刑讯逼供致死的情况。

  虐待

  3干警十年前虐人致死被判刑

  慕平介绍,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9人,同期提起公诉24人,法院作出生效判决13件16人。

  包括最高法院立案庭法官李某受贿,市公安局民警汪某受贿,原崇文公安分局民警崔某、董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徇私枉法案件,其中汪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反渎职侵权部门与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检察技术等部门协作,突破一起十多年前发生的被监管人马某被虐待致死案,3名涉案监管干警分别被判处7年至10年有期徒刑。

  结案

  未结案数十年来首次同比下降

  池强说,今年前8月,全市法院审结案件239275件,同比上升5.3%,未结案近十年来首次实现同比下降。

  今年1至8月,全市法院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中,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8.5%、民商事案件下降41.8%、行政案件下降21.6%。

  另据池强介绍,全市法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由以前的76.5天下降到现在的50.5天,今年1—8月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6.6%。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汤旸 朱燕 陈博 张媛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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