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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赋予每个市民“降价听证会”启动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7日03:22  扬子晚报

  贵阳市物价局召开的听证会上,出租车起步价从10元下调至8元(9月16日《工人日报》)。

  稀有的“降价听证会”!原来,贵阳市的出租车高起步价“领先”国内近10年,屡遭市民诟病。从市民的意见到政府的决心,竟然经过了10年时间。

  市民能不能启动一场降价听证会呢?不能。倒是有相反的事例。2008年10月,煤炭价格由每吨300多元上涨到了500多元,兰州市供热企业提出要求后,取暖费涨了50%。一年后,煤炭降幅近五成,市民洪维来到兰州市物价局,提出了供热“降价听证会”的申请。物价局的答复是,“今年的供热价格没有下调的空间!”一句话就把洪维打发了。

  于是我们看到矛盾之所在了。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价格听证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但是谁来提出价格调整的要求?如果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的建议,当然可以。但实际上,更多的涨价建议是由经营单位提出来的。成本一升,经营者肯定会提涨价申请。当成本降低时,主动提出降价的只可能是民众。结果前者可以申请听证,后者不可以——“逢听必涨”,原来是因为本来就确实没有降价的听证会啊。

  企业已经有了涨价的动议权,而消费者却没有降价的建议权,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兰州的市民洪维提出召开兰州燃煤供热“降价听证会”的申请,也不妨听证一下,如果通不过就不降价嘛,有什么理由剥夺老百姓的建议权呢?

  (江苏 殷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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