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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透明财政根除“小金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7日04: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陈一舟

  9月15日,广东纪委通报了省内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的情况。据悉,截至7月底,广东在“自查自纠零申报”和“重点检查零问题”的“双零”地区和单位发现“小金库”96个,涉及金额3200多万元(《广州日报》9月16日)。

  为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堵住公共财政“外流”的口子,从中央到地方,对于“小金库”的治理态度一贯是严查严处的。但指望各单位“自查自纠”清理小金库,是不太现实的,唯有严格的财务检查和审计,才能发现小金库的存在。

  需要用钱的时候,就根据“上限”提交申请报告,获准后财政部门将资金打入单位账户,怎样花由单位说了算,“要钱”和“花钱”是两张皮,挪用和截留现象屡禁不止。同时,各种公共税费的“上缴”以及国有资产的核定,都取决于“单位”的自我“裁判”,缺乏有效监督——这样的财务体制就为小金库的存在埋下了伏笔。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节约”不一定是真节约,节约的数字往往是以降低财政使用价值而“炮制”的;而反过来说,“亏损”也未必是真亏损,“分流”出来的钱有可能就堂而皇之地入了小金库。

  公共财政,一分都不能乱花。而小金库的存在,实际上就是从公共财政的大粮仓里“偷米”——财政预算管理有待规范只是“表象因素”,真正的根子在于,财政运行机制不够“透明”、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督。按照《预算法》,政府的财政预算报告是通过人大审核的,但人大代表有时也缺乏知情权,向人大提交的预算报告都是简单笼统的,代表们只知道要用多少钱,却不知道它们要花在哪里,短缺还是超支,会不会流入小金库等等。

  只有建立“透明财政”,才能真正消灭小金库的存在。其实在此方面,已经有不少地方政府展开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譬如,有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在财政支出和政府采购中,资金直接进入“卖家”账户,财政花出去的每一笔钱都能在第一时间进入监察、审计部门的视野,让监督部门代替纳税人随时盯住财政资金的流向。笔者以为,这种积极的财政改革举措,使原有的“走过场”的预算批准和财务监管制度,转变为多层次、多方位的实质性监督,比单方面的严查小金库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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