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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被迫结婚 法院判撤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7日04:35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丽娜 通讯员杨桂林)结婚本是两厢情愿之事,王女士却声称,她是在李先生的威胁和纠缠下,不得已走入婚姻殿堂。昨天,记者从西城法院获悉,法院判决撤销两人婚姻。

  王女士与李先生在网上认识,两人相识不久后,在今年8月10日登记结婚。结婚没多久,王女士便向法院提出撤婚。王女士称,她与李先生结婚是迫不得已,李先生曾多次提出结婚,均被她婉拒,但李先生多次到她家里和单位纠缠,并以名誉和人身安全相威胁,无奈之下她才同意结婚。婚后,两人并未共同生活。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李先生胁迫王女士结婚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法律规定可以撤销的情形,故撤销两人间的婚姻关系。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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