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中新社电国土资源部近日发文明确,在2011年3月底前,土地储备机构必须与其下属和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都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
按照此前规定,土地储备机构具有从事土地一级开发的权力,但同时进行土地开发和土地收储,容易留下腐败空间,这也被业界诟病为“左手倒右手”。
土地一级市场开发,是指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 (毛地)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