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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复杂假期”加班费怎么算?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见习记者李星 通讯员肖哲)即将到来的中秋和国庆期间,28天内,零散分布着10天假期。在“最复杂假期”间上班,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中秋、十一假期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中秋节、十一假期分为2类。一类是法定节假日,即9月22日(中秋节)、10月1日(国庆节)、2日、3日共4天;另一类是休息日,即9月23日、24日,10月4日、5日、6日、7日共6天。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劳动者应享受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3倍的加班费;在休息日加班的劳动者,应享受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获支付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2倍的加班工资。同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能用补休来充抵加班费。

  其具体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1.75天是规定的员工正常情况下每个月的计薪天数,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劳动监察支队监察科科长杨建华介绍,工资基数的确定主要按劳动合同而定,如没有约定的,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杨建华提醒,如遇到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用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拨打电话:0710-3629025。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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