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举措:药店五年内三次缺药师将被吊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7日07:40  深圳晚报

  深圳晚报记者张伟嘉 通讯员杨科 汤钦棕报道昨日市药监局直属分局发布长效专项整治药店无药师、缺药师的措施,记者了解到,零售药店在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五年内,第一次未配齐药师将受到警告处理,第二次将被处五千元罚款,第三次则直接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按照相关规定,只要药店正常营业就必须备齐两名药师。在新措施中,直属分局将对深圳市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变更、注销情况进行监控,在零售药店营业周期(五年)内对配备药师情况实行全程监管,一旦发现零售药店出现无药师、缺药师的情况,将对其处以相应的处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