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在一个监狱服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相约干起了诈骗的勾当,结果又一同受到法律的制裁。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法院日前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宝玉、池万红有期徒刑四年零八个月和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分别处以罚金1万元和9000元。
现年30岁的刘宝玉和32岁的池万红原系一对“狱友”。刑满释放后,二人不思悔改,纠集申义山、刘小焕(均另案处理)等人又干起了不法勾当。去年12月2日至5日,刘宝玉等人在向宝鸡市陈仓区钓渭镇北村粮站、天王粮油管理站桥南粮库出售小麦的过程中,通过事先在地磅上偷偷安装电子遥控增重设备的手段,使过秤小麦增重,共诈骗6.6万余元。
同年12月6日,刘宝玉等人正欲在钓渭镇北村粮站实施诈骗时被当场查获。案发后,办案人员从刘宝玉、池万红处追回赃款6.02万元,发还被害单位。(刘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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