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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队伍整体水平提高了”

  9月16日至18日,经过申请推荐、资格审查和书面评审后,第二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现场评审在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紧张进行。来自全国的124名参评人被“隔离”在这儿,一场激烈的角逐在他们之间展开。本报记者全程跟踪采访,感受了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

  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是指具有深厚理论造诣、丰富实践经验、过硬业务本领和较强研究能力,能有效解决重大检察业务问题,在某一检察业务领域卓有专长,善于突破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业绩突出,职业声望较高的专家型检察官和其他专门检察业务人才。

  40分钟答辩,参评人额头挂汗珠

  9月16日上午,第一考场现场,随着计时员轻轻一按,电子仪表启动了40分钟的倒计时,这意味着坐在答辩席上的A25号(匿名处理代码)参评人开始了自己的现场答辩,他将就参评课题和案例考题两部分内容进行答辩。

  根据规定,评委首先要对参评人的参评课题提三个问题,若时间允许,可以进行追问。“请问证据不足和合理怀疑之间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一名评委很快就抛出一个问题。“存疑不诉和不起诉的区别点在什么地方?”另一名评委紧接着也丢过来一个问题……面对提问,A25号稍作思考,便迅速开始了有条不紊的作答。完成课题部分的答辩,时间已经过半,A25号一气呵成,又立刻进入案例部分的答辩:除完成规定三个问题的答辩,同样接受了评委的现场追问。

  像A25号一样结束现场评审后,E18号参评人对记者说,评委的提问和追问既有理论要求也有实务要求,具有很高的改革探索性,很有挑战性。记者发现,40分钟答辩过后,很多参评人的额头都挂上了汗珠。

  按照现场评审流程,参评人答辩之前要在备考室进行30分钟的案例准备。

  走入9月17日上午的备考室,E14号、A28号、G3号和A13号参评人刚好在备考室入座。备考阶段允许参评人参阅资料。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样能确保考评工作更加精确地反映出参评人的法律应用和检察实务能力,“不是简单地考法规法条”。

  尽管都是“老检察”了,但大家也不敢掉以轻心,四名考生都随身带着厚厚一摞资料。备考室安静得只能听到翻书声,整个房间笼罩在争分夺秒的气氛中。

  从评委角度看选手

  所有的准备和表现,最终将由评委评分定乾坤。通过三天时间的观察,评委们对参评选手评价颇高。

  作为此次“民行检察组”现场评审专家组召集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表示,参评人员表现精彩,令人振奋,普遍体现出法律政策水平高、检察业务素质好、综合能力强的特点,尤其是实务素能和创新素能较高。“我们组参加过2005年第一批评审工作的评委们还有一种强烈的感受,即民行检察口的检察官近年来进步明显。”

  高检院理论研究所所长张智辉参加过第一批评审工作,这一次,他再也无法在考场上对选手进行“考籍”判断了:在2005年,参评人综合表现相差较大,表现优秀的大多来自高检院和省级院,分州市院和基层院选手表现相对较弱,而这次参评人对法律政策的把握和运用都相当突出,无法从现场表现看出选手究竟来自哪一级别检察院,“检察队伍法律素养整体水平提高了”。

  作为一名退休不久的“老检察”,高检院驻燕城监狱检察室原主任徐海法更多关注的是参评人员现场评审反映出的法治理念的新旧强弱。令他欣喜的是,大家不仅选用的参评课题具有较高的前瞻性,而且现场答辩也不乏新颖和独特的观点,“检察队伍已经形成一种勇于研究问题的风气”。

  就像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卫平教授所说的那样,参评人员基础扎实、思路清晰、表达流畅、应对自如的临场应变给评委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评审程序严格,评委结构多元

  9月18日,第二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现场评审进入最后一天的日程。和前两天一样,在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1号楼的二层,所有参加当天评审的参评人员都被“隔离”在候考室,在完成各自的现场答辩前,他们不得擅自离开。

  事实上,此次评审工作拥有一套极为严格的评审程序,其中匿名评审为一大亮点,如参评对象匿名处理、评委身份和住地保密、试题作为绝密处理等。

  此次设置的专家评审组也可谓结构多元:每个考场的评审专家组均由7名专家评委和3名群众评委组成,专家评委既有全国著名的专家学者,也有优秀律师、资深法官和检察官,群众评委来自北京等地基层检察院,对参评人的提问由专家评委完成。

  对于如此设计的现场评审,评委和参评人员都认为这种模式能确保考评结果的公正和真实。

  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评价说:“前期的书面评审已经对参评人的理论水平进行了考核,现场评审可以当面考查参评人的现场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弥补了书面审查的局限性,这对全面掌握一名参评人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不失为一种好模式。”

  记者采访了解到,来自检察系统外的专家评委都表示,从评审模式来看,检察机关走在了政法部门的前列,其组织工作甚至超过了一些专业评审机构。

  评审活动制度化获肯定,发挥作用是硬道理

  早在2005年,高检院就评选了第一批共58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高检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今后将三年一评。

  采访中,诸位法学专家对检察业务专家评审活动在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陈兴良表示,这是高检院推行的检察人才选拔和培养举措,对检察制度建设来说,是固本之举。“希望对通过严格选拔程序评审出的检察业务专家在任用、待遇等方面给予一些政策,从而使评审活动发挥实际效果。”

  龙卫球说,评审活动主题创意好、定位高、针对性强,对推进检察职业队伍建设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应该长期坚持、长期打造。

  张卫平坦言,评审活动推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业务专家,为全国检察官树立了模范形象,具有积极意义。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持续发挥好检察业务专家的应有作用,还需要高检院做很多工作。

  据了解,现场评审阶段的最终获胜者还将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本报北京9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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