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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法治革命”真正 变为政府“行为革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0日01:51  红网-潇湘晨报

  18世纪英国著名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著作《原富》中,详细讨论了政府如何充当“守夜人”的天职,公共服务是“守夜人”天职的重要内容。从历史经验来看,政府行政模式经历了统治型、管理型和服务型政府三个阶段,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是发展的必然。湖南把政府服务固定为法律义务,强调政府要为百姓做好“服务生”,顺应了发展潮流,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前,《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已先后实施,这三部规章,堪称湖南打造服务型法治政府的“三部曲”,其中每一个都是开全国先河,领风气之先,创造了推进政府法治的“湖南现象”。《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征求意见稿)》拟于明年4月17日实施,被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蒋建湘称为“又一次法治革命”。

  法律、规章的最大意义,在于不折不扣的执行。从某种程度上说,目前我国并不是法律法规少了,真正缺乏的是守法的精神和因严格遵行而产生的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信仰。

  我们期待,湖南推进政府法治的“革命”,不仅体现在法律和规章的条文上,更体现在执行和遵守上,真正变成政府的“行为革命”。记者唐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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