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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家员工为结婚自盗货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0日02:01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陈博)北京宜家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家家居)两名员工准备结婚,可没足够的钱布置婚房,于是与同事及朋友多次偷拿该商场的物品,价值3万余元。昨日下午,5名被告人在朝阳法院受审,并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领刑。

  5名被告人都是二十多岁,其中高某(女)和赵某是宜家家居的收银员,张某和李某是该公司餐饮部员工。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12月11日,张某、李某和朋友游某4人商量后,前往商场分两次拿了衣橱、转椅、被子等物品,然后来到高某的收银台前结账。高某只是象征性地刷了几个盒子的条形码,然后让其用信用卡交费约109元。事后经鉴定,这些物品价值10448.89元。

  据指控,此前,高某等人还曾5次偷拿商场物品,价值共计3万余元。

  去年12月16日,宜家家居商场发现物品大量丢失报警。据第一被告人高某向警方供述,她和张某案发前正准备结婚。但钱不够,就想通过上述方式拿公司的物品布置新家。朋友们帮着搬东西,便顺手拿了喜欢的东西。

  经审理,法院宣判,5人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到1年不等,并均处以缓刑。

  ■ 法官释法

  非员工亦可定职务侵占

  朝阳法院刑庭法官介绍,职务侵占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5人系共同犯罪,尽管游某不是商场员工,也是以职务侵占罪定罪。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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