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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返还公共收益 业主领粮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0日02:01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张宁)“小区入住9年,这是头一回。”这两天,望京嘉润花园的每户业主可免费领大米和食用油。近日,物业和业委会将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共近十万元,以大米、食用油的形式返还给业主。

  小区公示公共收益明细单

  嘉润小区位于望京广顺路,从2001年入住,共有880户。去年2月,该小区成立业委会。去年9月,选聘的新物业进驻。

  小区业委会主任李民说,新物业进驻一年间,收取了电梯等公共区域的广告费、企业在小区搞商业活动的管理费等,收益总计98000元。

  “小区公共区域的收益,理应归全体业主。”国庆、中秋双节临近,于是,业委会决定给业主们发放大米和食用油。9月8日,业委会发出公告,建议将公共收益以每户一袋大米(5公斤),一桶食用油(5升)的形式返利给业主。如业主有好的建议可在七日内与业委会联系,公告期内若没有多数业主提出异议,将按上述建议执行。

  公告同时还公示了一年间的公共区域收益明细单。

  业主入住9年首获“返利”

  业委会主任李民说,业委会最终未收到多数业主的反对意见,决定向业主发放大米、食用油。同时,业主领米和油还需要具备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必须缴纳物业费。目前小区的物业缴费率为90%。

  从前日早9点半起,业主们开始领米和油。昨日,在小区C座居民楼前,堆放着多箱5升装的食用油及袋装大米。在不远处的花园内,业委会工作人员正在进行登记。

  昨日中午,陆续有业主到业委会工作人员办公点处核实缴费信息,并领取米和油。“能得到自己的那一部分收益,这才符合相关政策。”业主马先生说。业主薛先生则表示,“小区以前问题和矛盾很多,入住八九年才第一次返还收益,不在乎东西多少,但关系到每个人的利益。”

  ■ 建言

  可用收益抵下一年物业费

  社区专家舒可心认为,小区向业主返还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以何种方式返还,应由业主们共同决定,这样才能保证公平透明。

  他说,如果发放食品,需要上缴相应税费,且还需要考虑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舒可心认为,最好的方式是发现金,或者替业主直接充抵下一年度的物业费。

  业主应监督公共收益账目

  社区专家北野建议,公共区域的收益怎么分配,业委会最好召开业主大会,让业主们投票决定。嘉润花园以在小区公示的方式征求业主意见,北野认为并无不妥之处。

  此外,北野建议,小区应建立监督机制,可以成立由业主组成的监督机构,对小区公共收益的账目,甚至业委会日常工作进行监督。

  针对很多小区目前仍无法得到公共收益的状况,北野表示,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由业委会、未成立的由业主代表通过法律诉讼,起诉物业要回收益。

  ■ 调查

  记者调查发现,业主难以获知公共区域收益的情况在很多小区存在。一些物业占据公共收益,成为业主与物业矛盾的一个导火索。但近几年,随着业委会的成立和业主维权意识的增强,给业主返还收益的事例逐渐增多。

  业主注重权益

  督促物业“返利”

  近几年物业向业主返还收益的事例增多

  昨日,嘉润花园业主们介绍,老物业管理小区8年,从未公示过公共区域收益,也未向业主返利。本报此前报道。去年8月,家住朱雀门的央视主持人赵普起诉物业,要求公示电梯及楼外广告经营收益情况。经法院审理后,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公示广告收益、赵普向法院申请撤诉。

  记者调查发现,业主难获公共区域收益的情况在多个小区存在,一些物业占据公共受益,成为业主与物业矛盾的一个导火索。但近几年,随着业委会的成立和业主维权意识的增强,给业主返还收益的事例逐渐增多。

  昨日,嘉润花园业委会主任李民说,将公共收益返回业主的小区,不只他们一家。

  根据本报此前报道,2005年,朝阳区新天第小区,业委会就利用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为业主办实事,先对小区监控设施进行改造,又用剩余的钱组织业主免费体检。

  昨日,社区专家舒可心说,目前,小区向业主返还公共区域收益的小区明显增多,但返利的形式不同,有分发食品的,有充抵物业费的,也有用于增加小区设施的。

  昨日,社区专家北野说,造成很多小区业主无法获得公共区域收益的原因很多,比如,一些业主不关心、不清楚自己的权利,没有意识到应该向物业要回这一部分收益。同时,业主缺乏组织,难以成立业委会,无法对物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导致物业不愿主动交出公共收益。

  北野还认为,返利的前提是小区的共用设施,公摊面积必须能经营,这样才有收益来源。所以小区必须成立业委会来代表业主。

  本报记者 张宁

  ■ 律师观点

  要求返利有法可依

  北元律师事务所王雅军律师介绍,《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四类。《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和绿地属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和设施及物业用房,也属业主共有。

  ■ 回顾

  2010年初,东花市北里业委会讨回公共收益,为业主购买食用油,铺设无障碍坡道,安装报箱。

  2009年8月,主持人赵普起诉小区物业,要求公示电梯广告收益。经审理,物业公示收益后赵普撤诉。

  2008年底,世纪东方城三期物业给业主100元广告收益,多数业主认为太少。物业表示除去必要开支,所有收益已给业主。

  2006年3月,华远董事长任志强宣布,2005年华远尚都、盈都小区的115万广告收入返还业主。

  2005年12月,美丽园业委会起诉物业,要求返还电梯广告收益获法院支持。

  本报记者 李毅哲 整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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