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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房企将予以暂停销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0日04:12  大洋网-广州日报

  商品房销售前价格须网上公示24小时

  本报讯 (记者陈昕宇 通讯员曾波)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昨日发出关于做好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系统房屋价格填录工作的通知,房管部门要求各企业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将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价格录入到上述系统中,并在网上公示满24小时后方可销售,并在销售现场进行明码标价,商品房网上价格必须与现场公示价格一致。

  若发现不按规定录入商品房价格信息的,房管部门将予以暂停销售,并进行通报批评等处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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