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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儿子抚养权买假证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0日04:12  大洋网-广州日报

  连打四场官司争抚养权男方称前妻造假证书

  本报讯 (记者王纳)一对冤家夫妻离婚后,为争夺儿子抚养权想尽办法,甚至开打第四轮官司。陈先生和陈女士,原本是一对夫妻,生有二女一男,去年9月,夫妻俩离婚后,两个女儿判给了陈先生,儿子判给了陈女士。然而,就在本月17日,这对昔日夫妻为了儿子的抚养权问题再度对簿公堂。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法院一审将6岁的儿子判给陈女士抚养。陈先生为获得儿子的抚养权,上诉至广州市中级法院。去年9月25日,广州市中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同年10月10日,陈先生向市罗湖区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今年5月,罗湖区法院一审认定陈女士具备直接抚养儿子的条件,判决驳回陈先生的诉讼请求。

  为争抚养权举报前妻造假

  拿到罗湖区法院的判决书,陈先生称,前妻只有小学文化,结婚十几年从没听说过她有中药师证。他到省人事厅查询,发现前妻的证书是假证,便向广州市食品药监部门举报。

  今年8月27日,广州市药监部门吊销了陈女士所经营的药业连锁公司分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1万至3万元罚款。

  “谁适合抚养儿子”成二审焦点

  本月17日,由于陈先生不服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此案在深圳市中院二审开庭。围绕“女方是否适合抚养儿子”这一焦点,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展开了激烈辩论。

  陈女士为证明其有经济条件抚养儿子,向法庭提交了两份证据:一是其2010年申领的个体户营业执照,证明其有能力负担儿子的生活费;二是2002年申领的药师资格证,证明其有药品行业从业资格。

  针对陈女士提交的两份证据,陈先生的代理律师当庭予以反驳。律师表示,陈女士提交的个体户营业执照是9月6日才申领的,距离开庭不过10天时间,怎能证实其经营的店面“每月营业额20万元,利润1万元”?针对药师资格证,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药品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件可证实:陈女士买来未曾备案的药师资格证书,并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了 《药品经营许可证》。陈先生请求法院判令儿子归他抚养。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庭外花絮】

  女方称儿子被绑架

  广州警方赴深调查

  17日上午庭审结束后,陈先生刚走出法庭,即在门口被两名广州市石牌派出所的民警拦住,要求对陈先生予以调查。随后,两民警将陈先生带至莲花派出所,进行了长达3小时的询问。

  记者事后从陈先生的代理律师处了解到,事情源于陈女士以儿子被“绑架”为由,向广州市石牌派出所报案。该所民警接到陈女士提供的线索后,从广州赶来深圳,向陈先生了解案情。调查的结果显示,陈先生前妻违背诚信,几年时间一直不给其提供探望儿子的情况下,陈先生思子心切,才将儿子带回与自己共同生活。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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