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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补助标准再次提高10%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0日05:5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从10月1日起,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公务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480元。同时,此次国家还将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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