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南京出台拆迁问责新规 五种行为失当一律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0日05:59  国际在线

  本报讯 对拆违、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一律先行免职后处理。14日,南京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南京市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拆违和拆迁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先行免职后处理:因监管不力,造成辖区内出现大面积违法建筑,产生恶劣影响的;搭建违法建筑,拒不拆除的;阻挠、抗拒依法拆违、拆迁的;对拆违、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其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

  (孔小平)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