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半岛都市报9月19日讯(记者 孟琳达) 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本市将为836名在乡抗日老战士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3000元。此外,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也将提高。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近日下发通知,为本市836名在乡抗日老战士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3000元,10月中旬发放到每个人手中。目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专项资金已下拨各区、市。
此外,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10月1日起,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8690元、27780元、26870元,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73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524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9890元、19890元和8600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分享:【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