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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羞名誉权构建的言论藩篱

  邳州市教育局今年8月27日发布的一个红头文件显示,“3名教师因利用网络发帖散布不实言论被公安机关拘留。”经调查发现,3位被拘教师通过网帖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个人工作岗位、有关校领导腐败等内容。其中两名教师辱骂了教育系统领导,另一名教师则骂了教育局。

  三名被拘老师终于揭开了神秘面纱,对于他们的遭遇,舆论再次展开反思。民意所向,难免感叹“因言被拘”太过骇人。虽然,言论自由是至上的价值,但“为言负责”也是普遍共识。所以,重要的不是因何获罪,而是如何获罪?辱骂教育系统领导被拘,不外乎两种可能:其一,教师恶言相向,领导拍案大怒。跟公安部门招呼一打,人就这么进去了。其二,领导将“受辱冤情”报与警方。办案人员一番侦查取证之后认定举报属实,继而依法对相关人员施以行政拘留。

  虽同是拘人,性质却有着天壤之别。前者无异于权力共谋、官官相护,而后者则是理性、合乎程序、依法维权。尽管如此,此事终有一个污点难以漂净——辱骂教育局竟也成了拘留理由!法律专家说了,政府机关不是自然人,并不享有名誉权。既然如此,因“骂局”被拘的教师未免冤枉。如律师所说,“邳州教育局以王刚侮辱诽谤单位报警,公安机关将其拘留的做法,涉嫌滥用公权力,是对公民言论自由的粗暴干涉”。

  从新闻信息看,另外因骂领导被拘的两位,还真没有太多委屈理由。其中一位长期变换“马甲”,发帖辱骂教办官员,且“言语不堪、非常恶毒”。另一位女老师也毫不逊色,干脆将校领导骂成“老流氓,老嫖客、贱人”。如此,是可忍孰不可忍!何况领导们一贯听尽好话,何曾受此“奇耻大辱”。于是,报案吧!帖子还在、铁证如山,取证定罪自不是难事。公安机关很是高效,调查、定罪、拘留一气呵成。其捍卫公民名誉、维护法律尊严之心昭昭,两位出口不逊的教师,大致也可算是“罪有应得”了。

  尽管如此,公众还是不免追问,邳州公安机关的作为,是否是又一次“选择性高效”?凡官员被骂,“正义”往往降临特别之快。一方面,屡有民众因诋毁官员被拘;另一方面,却鲜有案例显示,有人网上辱骂平头百姓被逮。显而易见,在网络上攻击官员与攻击平民,其风险大不相同。网警或许会对最恶毒的骂战熟视无睹,却时刻对辱骂领导的IP保持警惕。而事实上,官员作为公共权力机构成员,本应适度出让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利。

  捍卫公民不被谩骂的权利,远比力撑官员受不得半点委屈的娇羞更为迫切。邳州教育局,将公安机关维护公民名誉之善意泛化发挥。用红头文件的形式,悄然为教师设立了一道言论藩篱。底气何在?无非是把教育系统领导不容玷污的名誉,演绎成了一种制度内的压制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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