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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旅游辩称“学习建筑”忽悠谁?

  

公款旅游辩称“学习建筑”忽悠谁?

  漫画王成喜

  安徽霍山县住建局组织职工百余人,分两批前往周庄、乌镇、上海等相关景点旅游,约20万元费用由公款报销,此事得到了旅行社证实。该县住建局负责人解释:外出并非旅游,而是去学习世博会的建筑、规划和布局,并无不可。

  组织公款旅游证据确凿,竟然还大言不惭地诡辩“学习建筑”、“并无不可”,真是让人笑掉了大牙。如果照此逻辑,岂不是文化部门可以去学习文化,公安部门可以去学习治安,档案部门可以去学习历史……大家都能名正言顺地公款旅游一番了?如果全局上下“倾巢出动”到旅游景点不算公款旅游,那什么才叫公款旅游呢?

  显而易见,“学习建筑”不过又是一个“忽悠”的借口罢了。近年来,随着中央狠刹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力度不断加大,公款“国外游”已经得到收敛,但“国内游”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由于缺少相应的审查和约束机制,只要单位领导同意或有这个“愿望”,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譬如办个培训班,开个研讨会,即使没事也可以随便找个理由出去转转,名之曰“考察学习”,实际上就是公款旅游,这早已成了公开的“秘密”。

  毫无疑问,公款“国内游”较之“国外游”并无本质差异,都可归于腐败之列,甚至从某种角度看,公款“国内游”参与人数之多,浪费之大,丝毫不亚于公款“国外游”,所以也要尽快惩治。对于有些人认为,公款“国内游”不易鉴别,审查监管难度大,这种观点其实没有抓住关键。公款旅游目的在“旅游”,如果公干不准旅游,严禁公款出入旅游景点,否则严肃处理,试问还会有人感兴趣吗?还敢继续编造理由公款旅游吗?

  中央一再强调“两个务必”,一再严禁公款旅游,可某些官员却依旧“乐此不疲”,打着“学习考察”的幌子到处旅游,对于这股歪风邪气,必须坚决遏制。时下,当务之急是要改变公款出国学习考察和公款国内学习考察在管理上的“双轨制”,比照公款出国(境)相关规定,对公款国内学习考察同等加强审查,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违者严惩不贷。如此,才能堵塞漏洞、形成威慑,让某些官员彻底失去公款旅游的机会和胆量!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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