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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陕西9月20日电(通讯员 吴宏斌)近日,陕西省凤翔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配合县公安局开展禁毒专项斗争,坚持主动介入、快审快捕,依法批准逮捕了郑某、李某、张某等三名特大毒品犯罪嫌疑人。据悉,该院今年共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42人,占批捕人数的26.42%。
2010年8月15日,凤翔县公安局根据侦查掌握的线索,将驾驶自己的灰色夏利车前往宁夏固原购买毒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在返回途中抓获,当场从车内驾驶座靠背袋内缴获毒品海洛因115.7克。当日,公安人员将其同伙郑某一举抓获。经查,2010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郑某与李某合谋,先后三次由郑某与宁夏固原的贩毒上线“小苏”联系谈好毒品交易之后,由李某携带毒资驾车前往宁夏固原进行毒品交易,共计购买毒品海洛因达260余克。购回毒品之后,两人除自己吸食以外,先后多次将毒品贩卖给吸毒贩毒人员马某等人。
8月21日,该局又在麟游县两亭镇超限超载检查站守候,将驾驶面包车从宁夏购买毒品返回的张某擒获,侦查人员当场从张某之妻(不知情)身上查获毒品海洛因177.3克。经查,张某受贩毒人员景某(服刑保外就医瘫痪在床)雇佣,帮助其携毒资前往宁夏运送毒品。
据初步侦查,这两起案件可能系同一贩毒网络,共当场查获毒品海洛因293克,涉案贩卖毒品数额达450余克。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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