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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逃十载罪难逃两案并罚终被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0日16:15  山西新闻网

  曾因挪用公款被取保侯审的被告人付某在潜逃十年后,再次因合同诈骗被抓获归案,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被告人付某因挪用公款一案,检察机关于1998年提起公诉,侯马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付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后,付某不服提出上诉,临汾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现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期间,检察机关发出监所检察建议书,以被告人付某身患贫血,不能继续关押为由,要求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侯马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法医鉴定,结论为:被告人付某患重度贫血、潜在性感染,急需住院治疗。在被取保候审后,被告人付某潜逃,侯马法院于2000年4月29日决定逮捕付某。此后长达十年,被告人付某始终未能归案,直至2009年12月6日又因合同诈骗一案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对被搁置十年的被告人付某挪用公款一案与合同诈骗案两案合并审理后做出前述一审判决。

  通讯员宁小红 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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