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通讯员张伟卫)长子县法院东田良法庭着力转变司法作风,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近日,精心调处两起老年人的家庭纠纷。
郑某与陈某是一对年近70岁的老夫妻,二老身体健康,生活无虑,但惟一的儿子20多年一直与二老互不相认,积怨颇深,成了一块心病。老人为了挽回与儿子的亲情,无奈之下只好以请求儿子小郑承担赡养费为由诉至法院。办案法官得知真相后,对小郑不厌其烦地讲人情、讲亲情、讲伦理道德及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后父子双方紧紧拥抱在一起。从法庭回去后,小郑20多年来第一次带着礼品来到父母家中,20多年的家庭矛盾得以化解。
原告王某与被告曹某均是年近七旬的老人,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生活已17个年头。王某无儿无女,曹某有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最近王某与曹某之间常因琐事发生争吵诉至法院,尽管办案法官多次做调解工作,但王某与曹某分离之意已决,曹某的儿女不愿接受“嫁”出去的娘无处居住,坚决不愿“离婚”,并扬言要判“离婚”就住到法院。办案法官并不气馁,仍多次到当事人家中与双方谈心,找准切入点,化解积怨,指出二人未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在法官的耐心说服下,曹某最终同意好合好散,双方在妥善处理了存款、承包地、米面油等财产后,曹某离开原告家中,一起17年的老人同居关系财产纠纷案也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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