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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伐红豆杉触犯刑律受严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0日16:15  山西新闻网

  红豆杉是世界上公认的濒临灭绝的天然珍稀抗癌植物,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近日,侯马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非法采伐红豆杉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时晓强(化名)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今年4月19日,被告人时晓强在我省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辖区后小河林地内,挖野菜时发现几株野生红豆杉。在明知红豆杉是国家珍贵植物的情况下,置国家利益于不顾,将五株幼树挖出带回家中,其中高1.5米的三株,高2.5米的两株。

  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被告人时晓强所采挖的五株幼树为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由于没有妥善处理,五株珍贵的幼树已被破坏。

  为严厉惩治破坏珍稀植物资源的犯罪行为,侯马法院受理此案后,经多方取证查实,认为被告人时晓强明知南方红豆杉是珍贵树木而采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法院做出以上判决。通讯员 郭清海 谷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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