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救助基金为见伤必救托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0日16:21  新民晚报

  刘凯玲

  据重庆晚报报道,近日重庆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交通事故受害者进行经济援助,事后由肇事者偿还垫付款。

  财政部、公安部、卫生部等五部门曾联合发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从人道主义出发,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医院应该责无旁贷地履行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然而,医风不正固然是发生“见死不救”事例的重要原因,但医院也有其苦衷。医院是“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如果医院救治医疗费用没有着落的交通事故伤员,又无法获得经济补偿、兑现急救账单,就可能影响医院的正常营运与医生救死扶伤的积极性。

  重庆设立救助基金,就为无法兑现的抢救费用提供了制度出口,为医院打消顾虑。保证每个伤病员的治疗权利是医院的职责,更是政府部门的应尽之责。要让医院见伤必救,不能只寄希望于医德医风教育和医护人员自律,也不能满足于患者求助、媒体呼吁、政府施压、医院救人的被动模式,而要建立长效救人机制。救助基金可为见伤必救托底,是一项善政举措,具有导向意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